2011年,福建省工商局检查总队收到由金门县县长李沃士先生签名的感谢状和铭刻“功在金酒”的水晶樽,致谢我省工商部门维护“金门高粱酒”品牌权益。近年来,福建省工商局检查总队多次组织开展针对“金门高粱酒”商标所有权保护的红盾维权打假执法行动。省工商局检查总队联合泉州市工商局、泉州市公安局联合执法,一举端掉了制售假“金门高粱酒”的特大窝点。现场查获假冒金门高粱系列酒628箱、“台湾米酒”618箱,未装箱金门高粱酒2151瓶、未装瓶散装酒1500公斤,金门高粱系列酒各种包装物34.7万个,总案值约210万元。检查总队今年还多次带队赴厦门大嶝岛、泉州南安会同当地工商部门深入涉嫌制售假冒金门高粱酒的窝点进行监控排查。福建省工商局检查总队持续有力的执法维权系列行动有力维护了台商金门酒厂的正当权益,因此得到台商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