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通知要求,现转发《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闽知管〔2016〕16号)文件,并就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15家)
晋江市、南安市各推荐2家企业申报,其他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各推荐1家企业申报。
二、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集中受理时间:6月14日,具体安排如下:
6月14日上午: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晋江市、石狮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6月14日下午: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2号综合窗口。
三、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科经局按照《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暂行)》的申报条件要求,抓紧指导辖区内企业申报,重点推荐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对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出具推荐函一并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2号综合窗口;《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书》电子件发至qzipo@126.com.
附件: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通知(闽知管〔2016〕16号)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26日
(联系人:市局综合管理科王木英 22579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