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专利权人:
为鼓励我区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专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江区培育扶持自主知识产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泉洛政文[2013]156号的通知,我区拟对2015年授权的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在法律保护期内)进行奖励,请相关专利权人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2015年已获得的授权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书第一、第二页)一份、洛江区专利奖励申报表、专利相关资料(专利权人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单位对公账号,收款收据,复印件需盖上单位公章),报送洛江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管佩 联系方式:22631053
特此通知!
洛江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