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泉州市知名商标初步审定公示
根据《泉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现将初步审定的“QUANFANG及图”等130件2015年度泉州市知名商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任何人可向本局提出异议。本局地址:丰泽区刺桐路中段泉州市工商局大厦;承办科室: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595-22118711;邮编:362000。
附件:初审认定的2015年度知名商标名单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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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z.fjaic.gov.cn/xxgk/tzgg/201511/t20151120_2260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