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与《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政府企业创新奖评选管理的实施意见》,现将申报2015年度泉州市科学技术奖、专利奖与泉州市政府企业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同时在《泉州晚报》、泉州市科技信息网(
http://www.qzkj.net)和《侨乡科技报》第1221期予以公告,征求有否异议。经形式审查合格的报奖项目共有261项,其中科技重大贡献奖3项、科技创业奖13项、科技进步奖103项、自然科学奖17项、专利奖103项、政府企业创新奖22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持有异议,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泉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提出异议的单位、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个人提出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泉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