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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

诏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我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诏安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经2013年第三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努力推动我县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一)到2020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发展机制,全县知识产权主要发展指标居全国同类县(区)中上水平,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结构趋于合理。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二)近五年目标
1、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县专利年度申请量达到100件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6%和5%以上,发明专利年均申请量增长率达到8%以上,发明专利占全部专利申请量的比例逐年提高;注册商标总量达到800个,其中:漳州市知名商标40个,福建省著名商标25个,福建名牌产品35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4个,地理标志商标8个,中国名牌2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各1个;版权自愿登记数量每年增幅10%;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逐年递增;植物新品种申请量达到2个以上。
2、大力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以上,培育市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2家以上;建设以植物新品种权、农业“三品一标”产品为基础的品牌农业,建立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园区;围绕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开发、利用和保护,初步建立传统知识产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体系和运用机制。
3、明显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司法保护进一步得到加强,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4、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知识产权配套政策体系,强化全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推动大多数大中型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全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业得到初步发展。
5、全面增强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促进“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全面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扶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发挥财政经费的导向作用,加大对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技改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围绕我县“3+4产业即食品加工制造、塑胶制造、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和化工新材料、船舶修造、海洋生物、新能源利用等四大新兴产业,引进一批促进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的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大吸收创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形成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核心专利技术和产品;鼓励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针对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组织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自主知识产权。
2、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导地位,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创造,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通过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形式开展技术合作,构建产学研知识产权联合体;鼓励企业申请国外专利,进一步增强企业应用专利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能力,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3、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品牌策略,不断丰富商标内涵,提升商标品牌价值。指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更好地发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品牌效应;鼓励出口企业国外注册商标,努力打造国际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行业品牌龙头企业。
4推进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提升文化产业科技服务能力,组织文化领域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在文化产业中的转化应用。扶持一批品牌文化科技企业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发展壮大。
5、鼓励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扶持版权作品创作项目,加快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6、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科技含量作为评价名牌产品的重要条件,推动我县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推进国际区域名牌的创建,抓好我县超亿元企业名牌产品的培育和发展,努力培育更多名牌产品企业。
7、培育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积极引导区域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名优特产品的知名度,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加强植物品种的培育和改良,建立农业、林业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引导、鼓励申报农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申请专利。
8、激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弘扬创新精神,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深入校园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发明创造活动。
(二)加强引导和培育,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推进各类试点示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引导其实施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依靠知识产权战略不断发展壮大。
2、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重点支持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强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商品化;支持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或引进关键专利技术进行实施和转化,促进专利的实施与产业化,建立专利技术产业化基地;引导重点行业探索建立产业专利技术联盟,推动产业专利技术资源集聚,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
3、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引导其建立和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机制,形成行业保护合力。
4、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化。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培育引导一批参与国内标准制定的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逐步形成产业技术标准联盟。
5、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引导以“中国书画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绘画)之乡”、“中国青梅之乡”、原中央苏区县”、“中国海峡硒都”为题材,开发生产富有特色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促进诏安铁枝戏剪瓷雕工艺、彩扎、黄金兴等具有诏安特色的传统技艺和老字号的收集、整理、传承和扶持保护,探索传统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产业化途径,开发具有闽南特色的民间文化资源,重点抢救和保护濒危项目,注重形成版权,维护传承人的合法权益。
6、大力扶持注册具有本地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引导和帮助涉农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挖掘诏安名、特、优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发挥“中国青梅之乡”等国家级区域产业品牌的国内外影响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为其在出口通道、国内市场准入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充实知识产权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
2、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以驰名、著名商标为保护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监管力度,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市场、专业市场的存假售假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3、及时查处取缔音像书刊市场及网络文化市场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打击印刷复制行业涉及非法出版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侵犯网络传播权违法犯罪行为。
4、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将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植物新品种权维权工作。
5、加强地理标志及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护,严厉打击伪造产地、假冒名牌标识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强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打击力度,确保“三品一械”安全有效。
(四)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增强知识产权工作合力,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县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合力。
(五)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我县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数据库及信息服务支撑平台;配合我县特色行业发展战略,建设特色行业专利数据库和地理标志商标数据库,为企业创新提供信息支撑;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方便权利人和社会公众投诉。
2、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和引入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诉讼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代理机构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加强对中介机构和服务人员的执业监督和管理力度,规范专利和商标代理服务行为,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非法代理机构的打击力度,净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六)扩大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1、促进诏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发挥诏安对台区位优势,不断推动两岸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为台资企业及申请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版权登记提供便利。
2、加强对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和闽粤两省沿海城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等渠道,探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信息沟通和业务磋商等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七)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
1、坚持日常宣传与专项宣传、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科技·人才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知识产权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将知识产权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内容;加大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3、推动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全县经济建设中,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县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列入经济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职责,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工作推进力度,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
设立诏安县专利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优势企业和重点保护单位、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专利申请资助、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实施等工作;诏安县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每年30万元,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逐步增加。对于当年授权的专利进行奖励,发明奖励3万元,实用新型奖励3千元,外观设计奖励1千元。
(三)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面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着力引进我县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介服务人才和研究人才,引导企业配置知识产权人才。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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