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3家企业获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知识产权局下达2014年度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经费。泉州市“金冠(中国)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江南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盛达机器股份公司等3家企业获得117.6万元的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补助金额占全省的30.72%。
近年来,为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福建省和泉州市分别出台了《福建省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办法(试行)》、《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规定》。其中,省级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5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低于基准利率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目前,2014年度泉州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工作正在办理中。(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