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

点击切换城市

www.wantongtm.com
微信:shenshuimu
新闻搜索
行业新闻
联系我们
电话:0595-28069768
传真:0595-28019768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3栋210-211店面 / 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 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您当前位置-首页-行业新闻行业新闻

高考作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擅自使用考生作文是否侵权?泉州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


今年的高考作文题目,有的以《红楼梦》的某些情节命题,有的以“学习今说”“双奥之城”命题,立意新颖,引发热议。人们在议论高考作文命题的同时,可能也会产生疑问:考生答卷所形成的作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如果是,考生是作者吗?擅自使用考生的作文是否会构成侵权?如何规范使用高考作文?


高考作文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擅自使用考生作文是否侵权?泉州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


“全民高考”,也要做好版权答题。万通知识产权认为,高考作文是否构成作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创作是否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能以一定的形式表现,是否属于智力成果。

高考作文一般是考生对作文命题进行独立思考后,将其所思所想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所形成的文学创作,是每个考生根据自己对作文命题的独特理解,选择不同的角度,选择不同的文体,通过遣词造句来完成表达,一般属于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符合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文字作品的规定,构成文字作品。

至于谁是高考作文的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虽然作文由考生在回答高考试卷的过程中创作完成,但高考的性质并不影响考生作品创作者的身份,因此,考生是作文的作者。

虽然高考时,可能很多考生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但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可以依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版权是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因此,即使考生是未成年人,即便作文未对外公开发表,其仍是自己作文的作者。

对于业界关注的高考作文使用问题,因为考生作为作文的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等著作权人身权,同时还享有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性权利,相关机构或个人未经考生授权许可将其作文公开发表,或使用作文未表明作者身份,将其作文复制、发行,或对其作文进行表演、汇编,或者将其作文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文,都可能构成对考生版权的侵犯,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当然,也有对考生作文版权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为促进文化、知识传播,为鼓励创作,著作权法在赋予著作权人有限垄断权的同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了适当的限制,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对其作品进行使用。这些限制主要是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高考作文,使用考生已经发表的作文;为评论或说明高考作文在选题角度或文字语言等方面的问题,适当引用考生已经发表的作文;在学校的毕业晚会上朗诵考生的作文,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学校课堂教学,改编、汇编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文,供教学人员使用,但不能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比如教育部在命题高考试卷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考生已经发表的作文。这些情形应该属于合理使用。

在构成法定许可方面,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如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可以不经考生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文片段或者短小的作文。如果将高考作文汇编成文集,应该就不属于教科书,而是教辅材料,就需要获得考生的事先许可或授权。

综上所述,除了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等情形外,个人或机构在使用考生构成作品的高考作文时,应当尊重考生的版权,事先获得考生或考生法定代理人的许可或授权,签订版权许可合同,以免承担侵权责任。

万通知识产权成立于2010年1月,是综合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之一。其业务已涵盖:商标注册申请(转让、设计、续展、变更、撤销、答辩及复审等);专利申请注册(转让、外观设计、撰写、许可、诉讼、答辩及复审等);泉州著作权作品登记证书(转让、快审、诉讼、维权、海关保护等);ISO贯标认证;法律文件翻译等多方面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现已在北京、泉州、厦门、漳州等地设立分公司。万通人一直致力于在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与技术支持,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及整体解决方案。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后经万通知产小编二次加工编辑,本站不承担此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版权归属原作者,如若本网站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池店镇百捷中央金街3栋210-211店面 / 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6幢2单元1608室 / 厦门市思明区国贸汇景57号304室 电话:0595-28069768 传真:0595-28019768
联系人:沈水木 手机:13960493229 Copyright 2026 福建泉州万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18004352号-3 公安备案: